首页 > 基金行业资讯 >正文

关于定价基准转换业务的5个问题,这些解答你值得看!

日期: 2021-07-01 12:27:02 作者: 范长江

关于定价基准转换业务的5个问题发布,为便于大家更好的理解相关政策,乐考网给大家带来了5个问题的汇总,并解答如下:

1.什么是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答:LPR由具有代表性的18家报价行,根据本行对最优质客户的贷款利率,以公开市场操作利率(主要指中期借贷便利利率)加点形成的方式报价,由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计算得出,为银行贷款提供定价参考。LPR包括1年期和5年期以上两个品种。自2019年8月起,每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LPR,公众可通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网站和人民银行网站查询。

2.什么是定价基准?

答:浮动利率贷款一般需要参考一个定价基准,定期调整其执行利率。以前,浮动利率贷款的利率多表示为“贷款基准利率×倍数”(例如,7折的倍数就是0.7,上浮1.1倍的倍数就是1.1),其中的贷款基准利率就是定价基准。转换为参考LPR定价后,利率的表示方式将变为“LPR±点差”,其中的LPR就是定价基准。

3.为什么要将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为LPR?

答:目前大部分新发放贷款已将LPR作为定价基准,但存量浮动利率贷款的定价基准仍主要是贷款基准利率。2015年10月以来,贷款基准利率一直保持不变。相比贷款基准利率,LPR的市场化程度更高,能及时反映市场利率变化,2019年8月以来已多次下降。为保护借贷双方权益,特别是让借款人享受利率下行带来的好处,人民银行明确自2020年3月1日开始,推进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

4.什么贷款需要转换定价基准?

答:需要转换定价基准的贷款要同时满足几个条件:

一是2020年1月1日前已发放,或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

二是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

三是浮动利率。固定利率贷款、已参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浮动利率贷款等无需转换。已处于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可不转换。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不需要转换,但组合贷款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也要转换定价基准。

5.什么是重定价日和重定价周期?如何确定贷款是否已经处于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

答:当您的贷款是浮动利率贷款时,贷款的实际执行利率会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定期进行调整。重定价日,就是您与银行约定的利率调整的日子。个人房贷的重定价日一般是每年的1月1日,或者每年与贷款发放日对应的日期(简称“对应日”)。重定价周期,就是从本次重定价日到下次重定价日之间的时间长度。若个人房贷利率一年一变,那么重定价周期就是一年。如果一笔浮动利率贷款,已经过了最后一次重定价日,这笔贷款就已经处于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而在2020年3月之前,以及2020年3-8月,进入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的贷款,都可以不转换定价基准。但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也可转换。

以上就是乐考网为大家带来的关于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的学习计划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学习在于坚持,认真努力学习了通过考试是没有问题的。更多考试相关信息可以关注乐考网,预祝大家考试顺利通过!


复制本文地址:http://www.wulinfengzhibo.com/xndb/1184.html

免费真题领取
资料真题免费下载